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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全文)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4-06-10

    附录

    (一)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1.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37万亿港元增长至2013年的2.12万亿港元,年均实质增长3.4%。

    2.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储备由1997年底的4575亿港元增长至2014年3月底的7557亿港元,增长65.2%。

    3.香港外汇储备由1997年底的928亿美元增长至2013年底的3112亿美元,增长了2.35倍。

    4.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3年数据,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香港本地生产总值位居全球第35位,人均本地生产总值位居全球第七位。

    5.香港是重要的国际银行中心,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银行中有73家在香港营业。

    6.香港是亚洲第二大和全球第六大证券市场,2013年底香港股市总市值达24.04万亿港元,在香港进行的首次公开招股集资总额达1665亿港元,居全球第二位。

    7.香港是全球第五大外汇市场,2013年外汇市场日均成交额2746亿美元。

    8.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2年10月发布的《2012年金融发展报告》,香港金融业发展指数位居全球首位;在英国伦敦金融城公司2013年9月公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中,香港位居全球第三位。

    9.香港是全球第九大贸易经济体。香港有约10万家专业进出口公司,与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保持贸易联系。

    10.2013年香港对外商品贸易总额达7.62万亿港元,比1997年的3.07万亿港元增长1.48倍。

    11.香港是全球最重要的外来直接投资目的地之一。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13年世界投资报告》,香港在吸收外来直接投资方面位居全球第三位。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注册的海外公司有9258家,比1997年底增加83%;截至2013年6月,外资驻港地区总部有1379家,比1997年增加52.7%;截至2013年6月,外资驻港地区办事处有2456家,比1997年增加52.5%。

    12.香港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运输港口之一,2013年共处理标准集装箱2228.8万个,比1997年增长52.9%。

    13.香港是全球第四大船舶注册中心,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注册的船舶有2327艘,总吨位达8643万吨。

    14.香港国际机场是世界最繁忙的航空港之一,全球超过100家航空公司在此运营,客运量位居全球第五位,货运量多年高居全球首位,2013年航空货运、客运量分别比1998年增长1.53倍和1.18倍。

    15.根据2013年“全球国际航运中心竞争力指数”,香港在660多个港口城市(区域)中排在第三位。

    16.香港特别行政区2014-2015财政年度用于教育的经常开支预算为671.3亿港元,占政府经常开支总额的21.8%,教育总支出预算为753.7亿港元,占政府开支总额的18.3%,是政府开支的第一大项目。2008-2009学年,香港已在公营学校实施十二年免费教育。

    17.香港颁授本地学位的高等教育院校由回归前的12所增加至17所,其中8所大学接受政府财政资助。根据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公布的2013年亚洲大学排行榜,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进入前十名;2013-2014年世界大学排名中,香港大学名列第43位。

    18.从2000年第二季度到2013年第三季度,香港拥有专上教育程度的就业人口占全部就业人口的比重从23.7%提高到35.1%,其中,拥有大学学位的就业人口占全部就业人口比重从14.5%提升至26%。反映基础教育水平的“国际学生评估(PISA)”公布2012年全球测试排名,香港继续名列前茅;在英国培生集团2012年公布的全球教育系统排名中,香港位居全球第三位。

    19.2014-2015财政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用于医疗服务的财政预算支出524亿港元,占政府经常开支的17%。

    20.截至2012年底,香港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病床3.55万张。其中,90%以上的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的公营医疗系统现有包括38间公立医院和医疗机构、48间专科门诊及73间普通科门诊,共有6.4万名雇员、2.7万张病床,提供约占全港九成的住院医疗服务和三成门诊医疗服务。

    21.香港婴儿夭折率由1997年的4‰下降至2013年的1.6‰,是全球婴儿夭折率最低的地方之一。2013年香港男性与女性的预期寿命分别为80.9岁及86.6岁,是全球预期寿命最高的地方之一。

    22.截至2013年6月,香港以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或其他适当身份参与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共41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相关活动,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刑警组织等;参加不限主权国家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37个,包括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香港以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身份或其他适当身份参加有关国际会议1400多次,以“中国香港”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会议2万余次。

    23.香港特别行政区平均每年接待外国政要和学术界、智库等有影响人士来访上百次。许多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曾访问香港或在香港出席国际会议。香港共举办或协办国际会议1000多次,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年会、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国际电信联盟世界电信展、国际海事组织外交大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区域研讨会和亚洲太平洋邮政联盟执行理事会年会等。

    24.香港特别行政区已与42个国家签署互免签证协议,150个国家和地区单方面给予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或落地签待遇。

    25.香港特别行政区与67个国家签署了民用航空运输及民用航空运输过境协定,与3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17个国家签署了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等,与30个国家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与19个国家签署了移交逃犯协定,与13个国家签署了移交被判刑人协定。

    26.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旧金山、柏林等地设立了11个驻外经济贸易办事处,促进香港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经贸、投资利益及公共关系。

    27.外国在香港协议设立的总领事馆达66个、名誉领事73位。欧盟委员会、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国际金融公司、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6个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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