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4日,全国港澳研究会在香港举办“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题宣讲会。会议由邓中华会长主持,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和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作专题宣讲。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地区顾问、副会长、理事、会员代表,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区议员代表、政团社团主要负责人、智库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等约400人与会。
王振民教授在宣讲中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来说,作为国家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机制建设是必答题。对比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等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实践可以发现,通过立法修法释法、执法、司法维护国家安全,是各国各地惯例,放之四海而皆准。近年来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各国纷纷加速国家安全立法步伐,立法更加兼顾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全球强化国家安全立法是事实,是长期大势。与其他国家、地方一样,香港完善国家安全立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后根据面对的威胁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仍需在宪法和基本法的轨道上,从国家和香港本地两个层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相比其他国家和地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只是开展了最低限度的立法,既没有“泛化安全”,也没有追求绝对安全,是全世界最温和、最讲法治、最保障人权自由的国安立法实践,努力寻求在发展和开放中维护好国家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护航“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韩大元教授在宣讲中表示,统筹发展与安全,本质是守住“一国”根本,用好“两制”优势,对特别行政区具有重要意义。尊重和保障人权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鲜明特色。香港国安法实施6年来的经验充分说明,香港国安法是香港居民权利与自由的保障法,打击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保护的是绝大多数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香港法院处理国安案件时,坚持程序正义,在法治框架下实现了安全与自由、秩序与权利之间的平衡,解决了世界难题,如今安全、自由和法治已成为香港的核心竞争优势。不像一些西方国家那样在安全与自由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并将国家安全作为限制他国企业、技术、资本和平台的工具。作为实行“一国两制”的国际自由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强调的是在开放的环境中动态维护国家安全,坚持在高水平安全保障下推进高水平开放,为全球范围内兼顾安全与发展、统筹开放与治理的国家安全实践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新范式。
邓中华会长在总结时表示,近年来,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安全已成为香港的优势。两位教授系统解读香港国安法律的立法原意、法治原则、人权保障机制与实践成果,讲清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逻辑、法治逻辑、人权逻辑、对比逻辑和示范价值,深具启发性。当前,香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如何推进由治及兴并积极建言献策,这是好事。但这不意味着香港已经完成了由乱到治,更不意味着香港已经没有乱的苗头了、不需要治乱了。事实上,香港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潜逃海外的反中乱港分子继续在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地一些人借助民生公共事件等歪曲政策、煽动对立,搞“软对抗”等。我们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要持续不断地治乱,将治乱贯穿于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全过程。治乱越坚定、越扎实,市民安居乐业、特区良政善治就越有保障,香港由治及兴的基石就越牢固。邓中华还表示,行政主导是香港基本法确定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行政长官在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及其运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基本法通过一系列优先性、排他性、制衡性条款,清晰划定了行政长官的主导地位和边界。随着香港国安法实施、选举制度完善、“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实,行政主导的制度潜能充分释放。在李家超行政长官带领下,香港特区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不断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打击反中乱港分子,筑牢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屏障,展现出强大的制度韧性。全体爱国爱港人士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在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带领下,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团结一心护国安、促改革、谋发展、惠民生,不断提升特区治理效能,加快推动香港由治及兴。
与会人士一致认为,此次宣讲既为各界准确把握香港国安立法的核心要义提供了清晰指引,也澄清了一些模糊错误认知,为深化理解“一国两制”下香港持续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当性带来深刻启发。特别行政区应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握国家“十五五”规划全面实施带来的宝贵机遇,在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带领下凝心聚力,制定和实施好首份五年规划,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共建香港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