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论香港

来源: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会见香港特区政府官员、行政会议成员

  和立法司法机构负责人时的讲话*

  胡锦涛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

 

  尊敬的董建华先生,

  女士们,先生们:

  我受中央的委托,专程来港出席香港回归祖国两周年的纪念活动。

  首先,请容许我代表江泽民主席,代表中央政府,向在座的各位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香港回归以后不久,就遇到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特区政府刚刚成立,在董建华先生的领导下,审时度势,沉着应付,采取了一系列的有力措施,表现了巨大的勇气、智慧和应变能力,稳定了香港的局势,保持了香港作为一个国际经济大都市所具有的生机和活力。应该说,取得这样的成绩,是来之不易的。

  香港回归以前,国际社会曾经普遍关注香港能不能顺利回归;香港回归以后,国际社会又普遍关注“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能不能真正的得到贯彻落实,香港能不能保持繁荣稳定。经过两年来的时间,世人已经看清楚,中央政府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是坚定不移的,香港特区政府对香港的治理是卓有成效的。香港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没有变,香港市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得到了充分的保障,香港保持了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可以说,香港仍然是世界上商业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这一切就表明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有生命力的,是完全正确的;以董建华先生为首的特区政府,包括今天在座的各位,是有智慧和能力驾驭复杂局势的,香港人是完全可以治理好香港的。中央政府对特区政府两年来的工作是满意的。在这里,我代表中央政府对在座的各位两年来所付出的辛劳表示衷心的感谢。

  昨天在会见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常委和各界人士的时候,我讲了这么一句话,今天我看香港的传媒对这句话还比较感兴趣。因此我不妨今天把这句话再讲一遍,“一国两制”是个史无前例的事业,在前进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困难。无论是特区政府也好,还是中央政府也好,我们都要在实践当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加以完善。

  江泽民主席曾经说过,在实践“一国两制”的过程当中,凡是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事,就要坚决去办;凡是不利香港繁荣稳定的事,就绝不能办。保持香港的长期的繁荣稳定,这是六百万香港同胞的根本利益所在。只有社会稳定了,香港经济的繁荣发展才有保障。也只有经济发展了,香港社会才能实现长期的稳定。因此,我们大家都要把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作为我们考虑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刚刚结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解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第一次行使对基本法的解释权。在办这一件事情的整个过程当中,我认为无论是特区政府,还是中央政府,直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都采取了十分审慎、严谨的态度,严格的按照《宪法》和基本法所规定的权力和程序办事。其出发点,就是要保证基本法的正确的贯彻落实,就是为了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就是为了香港六百多万同胞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那么在这儿我想要指出的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事,对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解释权,不仅不会影响香港特区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而且恰恰是维护了香港的法治。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政府维护香港法治的立场是一贯的,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一定是这样。在香港历史转变的巨大关头,香港的广大公务员、立法机构、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忠实地履行职责,保证了各个机构的正常运作,保证了广大香港市民的正常生活,为香港回归以后的繁荣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央政府,向香港广大的公务员和立法机构、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履行好职责,把香港的事情办得更好,建设二十一世纪香港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康健,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谢谢。

 

 

* 选自《人民日报》(199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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