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论香港

来源: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

  暨特别行政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上的讲话*

  李 鹏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在这庄严的时刻,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借此机会,我向今天出席仪式的各位嘉宾表示深切的谢意!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向一切关心和支持香港回归的人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从今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开始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临时立法会议员、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已经宣誓就职。历史赋予你们重任,香港人民对你们寄予厚望。希望你们本着爱国爱港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基本法,恪尽职守,不负众望。中央人民政府将全力支持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

  我相信,在祖国大家庭中,香港同胞一定会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为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香港回归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标志着邓小平先生“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在解决香港问题上获得了成功,标志着中国人民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而进行的努力取得重大的成果,也是对世界和平与进步事业的重要贡献。香港历史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纪元。香港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

  谢谢各位。

 

  * 选自《人民日报》(199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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