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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释法与香港政治格局

来源: 香港商报          发布时间: 2016-11-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以下简称“释法”),从五方面影响香港政治格局。

  遏止港独

  第一,释法及时而有力地遏止“港独”,粉碎了一些人关于香港政治格局“三分天下”的梦想。

  冒起于“占中”的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在2015年11月第五届区议会选举中夺得可观议席,紧接着,其代表人物之一在2016年2月第五届立法会新界东选区一个议席补选中夺得可观选票,令香港一些人产生一种自以为是的判断,即:香港政治格局已由以往建制派与“泛民主派”两大阵营对垒,开始向建制派、“泛民主派”、“本土派”三足鼎立的格局演变。

  尽管“泛民主派”与“本土派”在政治策略上的确呈现明显差异,但是,他们在反对国家执政党和国家主体政治制度上是一致的。因此,我一直认为,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冒起,是香港政治基本矛盾深化的暂时现象,香港政治基本格局仍旧是建制派与“拒中抗共”势力相对抗。

  释法的必然结果是,本土激进分离势力无论是以“本土自决”抑或“港独”旗号出现,均将止步于特区建制门外,从而,他们不可能进一步扩张,也就不可能变成一些人所期望的“三足鼎立”之一足。

  第二,释法明确而严格地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重要公职人士(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真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真诚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推动“港人治港”朝着真正爱国爱港者治港的方向和目标演变。

  为了香港从港英管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的平稳过渡,即使香港回归祖国已近20年了,但是,在重要公职人员中,仍不乏口是心非、表里不一者。他们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背地里却干着违背《基本法》和效忠西方若干国家的事情。

  释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执行这一规定,将有力推动特区重要公职人士的政治立场转变。

  激起反弹

  第三,释法沉重打击“港独”势力,深刻触及特区重要公职人员中口是心非、表里不一者的心灵,会招致“港独”势力反扑,会引起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重要公职人员反弹。

  特区建制拒本土激进分离势力于门外,后者必定加剧街头抗争,甚至将不时诉诸暴力。11月6日夜至7日凌晨發生在西环的暴力事件,是最新例证。

  鉴于自身既得利益,重要公职人员中的口是心非、表里不一者将以阳奉阴违或消极对抗方式,来表达他们对释法的不满。

  推动拥护基本法

  第四,释法迫使“泛民主派”不得不在政治上进退失据的现状中寻求解脱,其结果取决于香港大多数居民的态度。

  释法将严重压缩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生存空间,给“泛民主派”帶来难以克服的困难。他们将再不能以“港独”作掩护,也再不能向“港独”找幫助,同时,他们在2015年6月否决关于普选产生行政长官的政改方案之后,至今拿不出站得住脚的政治纲领的弱点将愈益暴露。

  如果曾经支持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一部分香港居民改为支持“泛民主派”,那么,后者仍大体保持既有政治影响力。如果建制派、尤其爱国爱港中坚力量在争取和团结更多香港居民上取得明显进展,那么,“泛民主派”必定进一步分化、分裂和衰落。

  于是,释法对香港政治格局第五方面的影响十分重要——释法推动建制派、尤其爱国爱港中坚力量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方面身体力行。(周八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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