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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人大释法展现中央依法打击“港独”的决心和能力

来源: 新华社          发布时间: 2016-11-10

  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7日表决通过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9日在此间举行专题研讨会。与会专家表示,此次人大释法及时、合法、必要,是对香港法治的有力维护,展现了中央依法遏制、打击“港独”势力的决心和能力。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在会上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权威解释,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香港特区任何法律都不得与人大解释相抵触,特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必须一体执行,容不得半点含糊。此次人大释法是在权衡轻重后慎重决定的,其法理和法律依据充分,得到绝大多数香港同胞的理解和支持,且非常及时和必要。

  陈佐洱指出,在新一届香港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的神圣、庄严场合,除了个别候任议员蓄意宣扬“港独”主张,并侮辱国家和民族外,还有人在宣誓仪式中擅自添加“私料”,亵渎宣誓效忠。现在,对这一切不真诚、不庄重的宣誓方式的处理,都明明白白有法可依了。

  他表示,“港独”严重损害国家安全和广大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中央绝不可能坐视不管。释法不仅针对目前的情况,更着眼长远有效遏制“港独”,阻止“港独”分子混入香港政治架构。释法既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也是香港立法会正常运作、政府依法施政和特区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世界各国对分裂国家的行为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中央必须确保香港政治架构的安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表示,此次人大释法针对宣誓内容、性质、程序以及违法宣誓的法律后果进行了清晰解释,达到了正本清源、释疑解惑的效果,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权威。

  他指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本质是政治效忠问题,而政治效忠是世界各国对重要公职人员的通行要求和基本准则,“港人治港”必须是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理香港,不能损害国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荣休讲座教授刘兆佳说,“港独”分子的嚣张言行引起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全体中国人的公愤,此次人大释法得人心、快人心。人大释法让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内容更具体、细致,更具操作性。它对何谓“有效宣誓”订立了明确的指引和准则,也清楚说明无效宣誓会带来什么后果,让特区公职人员和普罗大众在宣誓问题上更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可确保宣誓的庄严性和重要性。

  他认为,此次人大释法合宪合法,符合国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全面、准确实施,有利于促进香港的政治稳定。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顾敏康指出,人大释法是香港法治的重要内容。在宪制层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在宪法和基本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得很清楚,是对基本法最权威的解释主体。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漫无边际的,要在法律框架之内。散布“港独”言行,是违法的。

  香港紫荆研究院副院长周文港表示,人大释法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基本法相关条款执行过程中的争议问题,是对香港法治的有力维护。(记者:刘明洋 王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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