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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有规有矩整治 市民拍手叫好

来源: 大公网          发布时间: 2016-11-09

  全国人大释法,本港反对派包括一些所谓“法律权威”,质疑为“夺取特区终审权”,还要“黑衣游行”以示抗议,所云虽不至“鼠目寸光”,最少也是“井蛙之见”。

  事实是,全国人大释法,志不在“权”,释法根本就权在中央,而是要为整个特区定规矩、立准则,从根本上为特区今后的发展指明路向。而这个路向,当然首先是政治上的、体制上的路向而不是其他。

  本来,回归迄今,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规范之下,特区发展不是没有规矩和准则的,就以此次所谓宣誓风波为例,特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立会议员、行会成员、各级法官,在就职时都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白纸黑字的规定,准则和要求不是都已经清楚明白地摆在那里了么?要担任重要公职、要进入特区管治架构,自然就要原原本本、一字不易的按此宣誓,而不能有任何歪曲、背离和“走样”。

  然而,眼前事实是这样么?不止梁颂恆、游蕙祯发出“支那”恶誓,就是其他一些未在此次“风波”中的议员,包括撕毁手中大本基本法“道具”和打着黄伞宣誓的“长毛”梁国雄、“照本宣科”唸完誓词即紧接“还我真普选”的姚松炎、三分钟誓词一字一顿唸了十五分钟的刘小丽、故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字读音上扬变成疑问语气的罗冠聪,还有宣誓完即高叫“港人自决,结束暴政”的朱凯廸等人,他们是在依规矩宣誓、按准则当议员的吗?他们是真心诚意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吗?答案只能是一千个、一百个“不”字。

  因此,眼前所谓“宣誓”一幕,正好从反面说明,“一国两制”的准则和基本法所定下的规矩,回归以来已经被反对派嘲弄和践踏得不成样子了,特区政府施政因此寸步难行,社会也因此而日趋对抗、戾气充斥,而广大市民对此是深感不满而又无奈的。

  近年,不少人爱说社会有怨气,其实这怨气并不单是冲着特区政府和特首梁振英而来,而是很大程度上不满这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邪能胜正”的歪风,不满特区政府以至中央面对这种乱局却不能拿出有效办法加以遏止和果断处理,以至梁颂恆、游蕙祯、朱凯廸这样的“货色”居然可以“昂然进入”立法机关,宣誓成了“食生菜”和“小学鸡表演”,叫广大市民和所有长期以来尽心尽力、爱国爱港的人士还有什么自尊、还有什么可说?

  因此,此次人大释法,从根本上为特区重新阐明准则、订立规矩,拒绝效忠就不可以当议员、“港独”更不可以入架构,就是“就任”了也要“呕番出嚟”,真是天理昭昭,人心大快,市民拍手欢迎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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