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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主流民意欢迎人大释法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发布时间: 2016-11-07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京举行。 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摄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5日上午在北京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启动法律解释程序,将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权威性解释,为依法处理香港立法会议员选举及宣誓中发生的问题指明方向。香港各界对此表示支持,认为此番释法不仅来得正是时候,也是彻底解决相关争议的最佳办法。

  释法遏“独”

  香港《文汇报》刊发社评称,近日有人借立法会议员就任宣誓公然辱国播“独”,危及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冲击“一国两制”底线,损毁香港繁荣稳定。兹事体大,更显出此次人大释法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必须通过释法向香港传递清楚信息,中央在“港独”问题上没有任何妥协退让余地。

  香港《大公报》的社评认为,个别议员辱华“誓词”风波已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巨浪”,不少人都“摩拳擦掌”喊打、义愤填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此社会氛围和贯彻落实基本法的权责下,释法已是唯一出路,不释法无以对基本法、更无以对全国人民交代。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指出,梁颂恒、游惠贞两人利用所谓的“言论自由”,踩到国家安全、领土完整这些“最底的底线”,全国人大常委会因此决定主动释法。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也支持人大释法。她表示,倘若有人宣扬“港独”而中央不采取行动,就无法向全国人民交代。“如果‘港独’分子在立法会、在特区政府架构里宣传他们的言论,影响会很恶劣。”

  香港主流民意对此深表认同。有香港传媒近日进行网上民调,结果显示95%的被访者支持人大主动释法。网友“靓姐”表示,原本“港人治港”、由行政主导的设计,已被反对派搞变质,“一国”被刻意排除在外,港人不能再忍受下去了。如果中央再不出手,以后将不可收拾。

  释法止争

  梁爱诗并不认同反对派中有人声称“人大释法会破坏香港法治”的说法。她说,根据国家宪法第67条及香港基本法第158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法律的解释权。香港《星岛日报》的社评也称,基本法赋予了人大释法的权利,而且中央向来都非常审慎运用这权力。《文汇报》的评论文章回顾了过去19年人大的4次释法,每次释法都有效厘清了法律争议,为法院判决提供明确依据,不仅没有破坏香港的司法独立,反而起到释疑止争、凝聚共识的积极效果。

  香港《商报》5日头版的评论员文章认为,这次人大释法,不单来得正是时候,也是彻底解决相关争议的最佳办法。人大主动释法,就可发挥一锤定音的作用,并尽早妥善厘清法律原则,将目前笼罩香港及立法会的不明朗因素排除。

  “如果让不爱国、不承认自己民族的人管治香港,他们又怎会为香港前途着想?岂不是让他们搞乱香港,将香港推入死胡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认为,这次人大释法有助于正本清源,让香港基本法第104条条文不留半点灰色地带。不爱国、鼓吹“港独”者绝不能管治香港,要确保“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

  香港渔民团体联会、香港农业联合会4日也发表声明,支持人大释法,尽快厘清宣誓问题,平息纷争;尽快将任何“港独”势力及辱华议员逐出议会,确保立法会议员效忠国家及特区,维护“一国两制”及香港的繁荣稳定。

  释法护港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表示,此次人大释法可能会具体规范立法会议员宣誓时的形式和行动,“能够作出合法、有效力的宣誓,才表示他有能力担任、就职出任议员。”在释法后,对于今后如何处理“港独”的问题,可能也会有相应基础。

  《文汇报》评论文章也分析认为,对基本法第104条规定的宣誓问题进行清晰解释,不仅针对目前情况,更在于长远有效遏止“港独”,彻底阻止“港独”分子混入香港建制架构,不容“港独”分子在香港的建制架构内兴风作浪。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马国恩举其他国家为例称,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都有不成文规定,只有对国家效忠的人才能成为公职人员,而且在就职时必须正式宣誓效忠国家,绝不能儿戏了事。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强调,香港立法会议员的誓词中“拥护基本法”,代表的是整份基本法,而非只拥护某几条自己喜欢的条文,有关人等必须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

  香港《明报》的社评则指出,此次释法给港人传达的信息十分清楚,那就是“港独”是绝对不能碰触的红线。要使香港免遭“港独”危害,港人只能以实际行动遏制“港独”,勿再养痈遗患。特区政府应该尽快制订全面策略,在立法、文化、教育等方面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打压和教化兼备,全面应对“港独”,使之不能祸港害民。(记者:汪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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