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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有“制度自信”特区普选才会成功

来源: 大公报          发布时间: 2015-05-08

  中联办主任张晓明,4日发表题为《以制度自信推进有香港特色的普选》的文章,文长六千多字,从宪制、民主及正当性、稳健性等不同角度论述了2017特首普选就是一场真普选和好普选;而最值得关注和重视的是,张晓明在文章中提出了“制度自信”这一鲜为人提及而又十分重要的观点。

  在香港2017特首普选这一议题上, “制度自信”存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对“一国两制”的信心,二是对港人能够管治好香港的信心,三是对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信心,在此三点自信基础上,中央相信有香港特色的普选制度一定能够行得通,而成功实践这一制度,将会为世界政治制度作出新贡献。

  自普选提上议事日程以来,大部分讨论和关注点迄今都集中在提名办法、“入闸”、“出闸”等争议上,而较少有人提及或认真去思考一下:2017特首普选,与国家主体制度、与“一国两制”的实践到底存在什么必然的关系?

  事实是,中央对落实2017特首普选的决心和诚意,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八.三一决定,以至由特区政府制订的普选办法方案,全都是源于对国家社会主义主体制度和“一国两制”实践过程的分析和判断而作出;不从制度上、根本上去理解和认识问题,就不可能明白为什么普选必须依法、特首为什么必须爱国,就不能明白为什么提名权只能专属于提委会而不能与人“分享”。

  而从港人角度而言,要明白什么叫做“制度自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一些港人的国家观念尚待提高,对内地社会主义主体制度的认识也存在不少偏见和误解,反对派将2017特首普选看成了是一次向中央“夺取”香港管治权的“千载良机”,不惜孤注一掷、“捆绑”反对,说到底也是一个“制度自信”的问题,只是他们错看了形势、选错了立场,以为用什么“国际标准”和“普世价值”就可以击溃依法普选和八.三一决定,就可以用“公民提名”取代提委会,从而选出一名“抗中特首”。

  他们的最终目的,无非也就是要证明“一国两制”不行、内地的社会主义主体制度不行,港人还要以“真普选”去推动内地民主……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2017特首普选,说到底就是一场深刻的、尖锐的制度之争和“制度自信”的比拼,因此,张晓明在文章中清楚指出: “评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普选制度,不能简单地与外国类比,而一定要把它放到‘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所确立的大的制度框架内考量。不仅要从香港的角度看,还要从中央政府的角度看;不仅要看到它对香港内部各方面利益关系以及香港繁荣稳定带来的影响,还要看到它对香港与中央的关系、对国家安全带来的影响;不仅要追求民主成分的提高,还要讲究原则和底线。”

  张晓明主任在这里还提出了一个“把规则立好”的问题,文章指出: “只有把有关规则立好,才能确保将来香港实行的普选不会出方向性问题,确保香港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香港的一些政治力量和人物也才能知所趋避,逐渐调整政治立场,以实际行动寻求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互信和良性互动,从而谋取自身发展的更大空间。”

  可以确信,建基于国家社会主义主体制度和“一国两制”这一“制度自信”基础上的特区普选,其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将会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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