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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落实基本法遏止“港独”蔓延

来源: 大公报          发布时间: 2015-04-02

  “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日前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在会上指出,理解和执行基本法的规定要有国家观念、制度自信和明确目标。香港基本法是属于中国的法律,在中国领土上实施,必须也只能站在中国的立场;基本法的特殊性是相对于国家主体所实行的制度和政策而言的,如果脱离了国家主体实行的制度和政策,那就无所谓特殊。在基本法实施的过程当中需要始终贯穿国家观念,既讲国家对个人权利的保障,也讲个人对国家的义务;既维护香港实行的特殊制度,也维护国家主体实行的制度;既考虑香港本地的利益,也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

  而对于政改方案,张荣顺表示对最终通过感到乐观,因为整个香港社会、香港市民普遍都希望2017年能够实现普选。现阶段社会各界均呼吁反对派能够依法行事,顺从民意推动普选,不要为党派利益而葬送港区政改前程,变相助长“港独”歪风,离间两地关系。在基本法颁布25周年之际,政府应向港区社会推广基本法,并以一国观念为最高指导,推动港区政治、经济、民生及其他社会事务的发展。“占中”之后“港独”歪风有越吹越盛之势,只有高举“一国”旗帜,正确落实基本法,才能正本清源,让社会免受不法言论的侵扰。

  树立一国观念 依法落实政改

  香港社会一直以来对于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表现在大部分港人于对基本法条文不求甚解,同时更存在不法人士试图将基本法排除在国家之外、宪法之外的情况。现阶段各界对于政改的意见各异、争拗不断,反对派更动不动提出违法要求,造成现阶段表述不一、共识难聚的困境。这正是由于缺乏对于基本法的充分认识,没有以“一国”前提作为考虑因素而导致的。“依法治港”向来是港区发展的座右铭,但只有“依法治港”是不够的,也容易被人钻空子、模糊概念。香港在落实法治之前,应建立“一国”观念,为发展设定大方向,避免一而再、再而三地走上弯路。

  要在一国观念领导下落实政改,意味着落实基本法必须以宪法作为根本依据和指标,基本法更不能与宪法产生冲突。香港的宪政地位决定了基本法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依附宪法,而宪法必然高于基本法。而全国人大常委独特的宪政地位决定了其颁布的规定具有法律效率,公然否定人大决定的举动本身就是对国家制度和法律的挑战,具有反动性质,影响恶劣。因此在香港的政改推进过程中更应明辨是非、扫清谬论,以“一国”观念作为最高指引,才能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遏制“港独”最有力的方式是建立对于宪政法制的正确认识,而基本法为香港社会之根本,地位不可动摇。只有帮助港人树立正确的观念,才能让社会认清“是”与“非”,然后才能“是其是,非其非”,因此落实基本法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正值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之际,市民需要充分认识、了解基本法;认清基本法与宪法的关系;认清基本法中规定的香港的宪政地位,以及治港的方针政策,当中包括最重要的“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总的来说,只有在正确认识了基本法及其作为宪制性文件的法律来源,认清国家概念,才能解决港区在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

  促进两地关系 维护整体利益

  香港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而“港独”言论不仅破坏香港的和谐发展,也离间两地关系,这无论是对于香港还是国家来说都是不利的。香港只有保持与国家的紧密联系、互通有无,形成优势互补,才能充分发挥本港的竞争力,同时藉助内地的市场、资金以及经济的发展带动香港不断进步,为地区建设创造源源不断的动力,使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屹立不倒。

  社会目前存在的部分激进人士联合反对派无所不用其极、借题发挥、散播“港独”言论、混淆视听,毒害香港年轻一代。对此行政长官梁振英在年度施政报告中已经呼吁社会要保持警惕,并引导年轻人充分了解国家与香港之间的宪制关系,在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下落实特首普选方案。正确认识并落实基本法是解决目前困境的最有效途径,并始终以国家的观念贯彻其中。在这个基础上遏制“港独”言论,去芜存菁,政改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全国政协委员\张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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