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发表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内容以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为依归,全面阐述了“一国两制”方针的制订经过和落实,指出“一国两制”方针不仅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之策,也是整个国家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香港九七回归祖国、成立特别行政区十六年多以来,中央首次就有关“一国两制”工作发表白皮书。白皮书是一种政策性、国策性文件,主要是就一些重要基本方针政策实施一个时期以来的情况作出综合陈述,以进一步表明立场、阐明主张、回应意见和提出要求。近年来,中央先后发表过“国防白皮书”和“人权状况白皮书”等,均受到各方重视。可以确信,这首份“一国两制”白皮书将会受到高度重视,被视为是中央对当前特区情势和相关工作的一个基本看法和重要提醒。
事实是,中央选择在这个时候发表这份“一国两制”白皮书,绝非偶然。
毫无疑问,白皮书发表的目的,首先应在于重新唤起人们对“一国两制”方针的感情、理解与回忆。“一国两制”是什么?“一国两制”是一个首见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制度性创举,是一个完全属于中国的政治发明,在这之前,世界其他国家、地区用过很多其他办法来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唯独是中国、是邓小平首次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解决了香港问题。这一方针,既是中国人政治、思想、文化智慧的结晶,同时也是中国的现实情势所必然。经历了一百五十年英国殖民管治的港人不希望改变现状,社会主义中国也可以容纳,甚至需要有一个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
因此,可以说,从诞生的第一日起,“一国两制”方针就是历史的、科学的和现实的,它既满足了港人的要求,同时也有益于国家的发展,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性质是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的,也不可能作出改变。
而正由于方针的科学性和合理化,十六年多来,“一国两制”方针一直为国人所服膺、为港人所服膺,成果也有目共睹、举世公认。
更重要的是,“一国两制”方针具有无可比拟的生命力和道德勇气,因为它为国为民、大公无私,确确实实是为国家好、为香港好、为港人好,地球上不会有比“一国两制”更好、更合理、更有效的方针可以解答和解决香港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而且把这一切融入到国家发展的历史洪流中去。
因此,相信“一国两制”、尊重“一国两制”和依靠“一国两制”,将是香港今后确保繁荣稳定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不可犹疑、不可偏废,任何质疑和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行最终必将亲痛仇快、祸国害港,对这一点必须确信不疑。
回归十六年,“一国两制”成功落实,然而,眼前事态却使人不能不瞿然惊觉,这一伟大、正确的方针正受到一些人的质疑和曲解,甚至企图对之作出肆无忌惮的挑衅。这难道是可以等闲视之和给予容忍的吗?答案当然是不。
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特区行政长官“最终达至由一个具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在港人和特区政府的要求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特区二○一七年可以普选行政长官。港人终于可以用一人一票的方式选出管治自己的人,这是香港前所未有的政治和政制创举,但就是在这一历史性的关键时刻,有人对“一国两制”发起了猖狂的进攻,他们提出了“公民提名”、“政党提名”、“三轨提名”,要把基本法白纸黑字规定的提名委员会打掉,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中提出的特首必须爱国更大力反对,指为“假普选”和“政治筛选”。他们攻击“一国两制”已经消亡,鼓吹港人要起来争取“真正的”自治。为了达到对抗中央的政治目的,他们不惜用违法行为搞乱香港、发起“占中”……。
不容置疑,中央是真心实意落实“一国两制”方针、落实基本法、落实对港人的普选承诺,但是,一些人利欲薰心,把普选当成了谋求“独立”、“自决”和向中央夺权的机会,眼前有关普选和提名的争议,实质就是一场维护“一国两制”还是破坏“一国两制”的尖锐政治斗争。
事实是,“一国两制”方针,标志何在?精髓又在那里?答案就是一个“权”字,即国家的主权和中央的宪制权力,离开了这一点,就谈不上“一国”、更谈不上“一国两制”。特区的普选权力不是从天上掉下来、树上长出来,而是由中央、由基本法赋予,如果背离了中央、背离了中央的宪制权力,特区还会有提名、还会有普选吗?道理是一目了然的。 “一国两制”已经给港人带来喜悦、带来希望、带来成功,眼前在普选议题上,也只有继续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决按照基本法办事,依法提名、依法选举,二○一七普选特首才有可能成功,才有可能为“一国两制”方针添上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