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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阐释“一国两制” 为政改立牌指路

来源: 文汇报          发布时间: 2014-06-11

  ──“一国两制”在港实践白皮书系列社评之一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首度全面总结“一国两制”在港实践历程,是中央对港方针政策的一次重要宣示,对未来“一国两制”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央通过白皮书全面表达了对香港政改的原则立场,清楚划定依照基本法和人大决定落实普选的法律底线和普选产生的特首人选必须爱国爱港的政治底线,对香港的普选讨论具有正本清源、立牌指路的作用。

  “一国两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从而开拓前进。白皮书全文2.3万字,以大量事实和数据介绍了“一国两制”政策的由来和在港取得的实践成就。白皮书更翻译成7种外国文字发表,让国际社会了解香港在“一国两制”历程中所取得的成就,说明“一国两制”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

  必须指出的是,白皮书明确宣示了中央对香港的权责,“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对某些区域采取的特殊管理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事实上,香港是中国主权下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香港的高度自治来源于中央的授权,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就有多少权,并不存在剩余权力的问题。白皮书对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和监督权进行了明确的阐释,有利社会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

  白皮书对中央权责的说明,也宣示中央对于政改等问题上的立场和“底线”。当下本港社会正就政改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但不少政党人士所提出的方案,例如“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等,明显违反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不仅无助凝聚共识,更制造诸多的争议,浪费时间和精力。白皮书明确指出,普选制度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清晰地为政改划下底线,对于社会讨论政改方案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只有全面理解“一国”和“两制”的关系,认识“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确保政改讨论在法治框架内进行,本港的特首普选才可望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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