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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2]

尊敬的各位嘉宾:

  我在香港土生土长,我们这一代成长的过程,是新中国艰苦奋斗的时代,见证了它的成长,幷如何走向大国崛起之路。

  香港在1842年成为英国的殖民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我在香港接受中、小学教育。当我通过大学入学试,便加入一间律师事务所作为见习生并在1968年初成为执业律师。当年香港只有一所大学,那就是香港大学,而没有任何一所法学院[1]。从前,律师和大律师的执业资格要经过考试从英国取得。在殖民地统治下,我们的国家观念薄弱。在学校,我们认识的现代中国史止于1911年清朝被推翻为止。从那时代到新中国诞生的一段时期,几乎是空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成立。建国初期,许多和我年纪相若的年青人,从海外和港澳回内地念书或工作,他们对新中国满怀希望、雄心勃勃地投入国家的建设。他们所憧憬是人民画报所描述的国家光辉形象。后来一连串的政治运动,包括反右运动、大饥荒、文化大革命等,罗湖边境形势紧张,人流和物流几乎全面停顿。那些回国的年青人变得沮丧,港澳关系连累他们吃苦。内地偷渡来港的移民,带来恐怖和悲惨的经历,酷刑的压迫和苦难的故事。在我年轻的时候,对我来说,中国是一个落后,专横和穷困而没有法治的国家。

  1978年中国内地改革开放后,我与内地的亲人重新联络上,并到过好些城市,重新学习认识自己的祖国。当中英两国就香港前途问题进行谈判时,我觉得有需要知道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我的未来会如何受到影响。1989年,我被委任为广东省人大代表,1993年,我被委任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港区代表。在英国管治下,这些代表不能以选举产生,但现在港区代表不再是广东代表团的一部分,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港区代表是经选举产生的。由于我是人大代表,加上中港两地商贸活动日渐频繁,我慢慢认识到内地的法律制度和法治情况。

  中国具有超过5,000年的文明史,一套比较完整的奴隶制度的习惯法在公元前21世纪己存在,而在春秋战国时代已经开始制定成文法典,并在以后历代被传承和发展。十九世纪中叶,中国被列强入侵,屡次战败,迫于签订不平等条约,因而醒觉,有迫切改革各种制度,包括法律制度的需要。封建社会的法律,作为统治者的工具,始终是为民作主而非以民为主。1911年,满清政府被推翻,在收拾军阀割据的局面,大局统一后,国民党政府制定六法全书,成为现代中国的基本法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决定废除国民党的法律,幷以社会主义法制代替六法全书。自此,中国法制建设走上一条曲折的道路,我把它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49年至1957年,当中国开始形成它的宪制和司法制度:一个以苏维埃模式的社会主义法制被采纳为新中国法制。1953年12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翌年新宪法获通过。随而土地改革和其它改革开始,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草拟亦开始进行。律师的培训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检察制度被引入。当时政府提出依法守法,幷向人民宣传民主理念和法治。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第ニ個階段是從1957年到1977年。當新中國正走向建設一個現代化的法律制度之際,突然在1957年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一場又一場的政治鬥爭開展,打擊右派和反革命份子,爲了消除反對者的障礙,政府在1959年撤銷司法部,而法治狀況不斷下降,當時甚至提出砸破法律框架。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使法制被破坏得荡然无存。因为国家处于无法无天的状况,四人帮才得横行肆虐,造成巨大的灾害,迫害他们认为政敌的任何人,并肆意摧残中国文化和人格。这种情况继续至四人帮被消灭,国家在1978年走上经济改革开放的道路为止。在那个时代,作为香港同胞,对内地传来的消息深感悲痛,有些人发誓永不再踏足内地。

  第三个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7年的二十年里,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开始恢复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先后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为了配合经济改革开放,中国宣布发展一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鼓励外资企业包括香港企业到内地投资。这段时期通过了好些保障外来投资者权益的法律[2]。1982年国家通过新宪法,这是法治发展的一个新时代,它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3],保障公民的个人尊严与自由,并列举公民的基本权利,确立了国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1988年,中国宪法再次修订,容许经济制度包含私有制,幷承认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虽然所有土地仍属国家所有。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采纳了「第九个五年计划和迈向2010年的长期发展计划纲领」,内容包括以法治国和建设一个以法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有关行政的法律出现[4]。因此,这个时期国家的发展,不但表现在经济上的进步,而是它已踏上重建法制和法治的道路。

  第四个阶段是从1999年开始到现在。1999年,宪法再次修订,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心将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004年宪法的修订,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加进去。它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5]。2007年,国务院引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以民为本”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国务院的施政方针。

  在这期间,中国立法不再限于发展经济,而更多关于公共行政和人权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保障弱势社群的权益,更多注重社会立法[6]。立法须按照《立法法》进行,未有足够辩论不被通过,因此通常最少要经过三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讨论才表决[7]。2001年当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有些法律需要撤消、修订或新立法,以符合国际货物及服务贸易的水平,法律必须公布方行生效,司法程序必须公开、具透明度,而必须符合正当程序。

  中国主动加入了22个国际人权公约[8]。虽然有些地方中国与西方社会人权的标准有所不同,但是加入公约可见中国保障人权的决心,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义务,积极地参与国际人权事务。

  因此,总结中国现时的法治状况如下:

  • 中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企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宪法第33条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13条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 政府如有横蛮行为,公民可经不同途径申诉。上面提及的行政法律和法规容许公民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以确保有效管治和官员问责。自1999年,每年超过80,000行政纠纷经复议而解决。《集会游行示威法》落实宪法上给予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信访制度以《信访条例》规范化而得以建立。有助公民申诉冤情和不满,保障了他们的批评、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
  • 通过《审计法》规定由审计机关监督各级部门和政府机关等的财政收支。《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给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小组依法检查各部门和机关的工作。
  • 草拟法案权力收纳于人大法制办。避免行政部门揽权垄断。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审查地方政府立法是否符合宪法。
  •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不断修改以改善刑事司法公正、保障公民的权利和政治权利的立法继续进行。
  • 经济法律继续增加幷按世贸组织规定调整,使本地和外地投资待遇一致。2003至2007年间,国务院废除了49件过时的行政法规,幷处理了323件有问题的法律和法规。
  • 司法情况逐步改善,使审讯更公开,包括设立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善合议制度、辩护制度、诉讼代理制度、回避制度、司法调解制度、司法援助制度、两审终审制度、死刑复核制度。改良《仲裁法》、《律师法》、《公证法》、《劳动事议调解仲裁法》等等。
  • 提升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司法质素。现在中国有130,000专业律师,分别在公私营律师事务所服务。法律援助制度已成型。全国600多所大学和学院设有法学学士课程,有300,000本科生。有300所大学可颁发法学硕士学位,而有30所大学可颁发法学博士学位。许多大学与外国大学合办课程,教授跨国法律。至今已举行六次统一司法考试。法官和检察员须经公开招考。法官和检察员都能参加在职培训。
  • 法院已完成两个五年司法改革计划。2009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三个五年司法改革计划,列明各级法院权限的分配,就量刑,审讯程序,拟撤消及拟不起诉案件的监督,判决执行等作规范。法官的培训和经保证,电子化服务及公开信息等等,都是近年的司法改革。


  在中国进行法治建设的同时,我们看到国家在处理十三亿人民的事务所承担的责任是如何沉重,如何要照顾到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就港、澳而言,为了保持香港、澳门的繁荣与稳定,国家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制度,由全国人大制定《基本法》在港澳实行‘一国两制’让原有法律制度得以继续保留,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得以继续发展。全球各国认为香港和澳门回归以来,法治稳固,可见于下列各方面:

  (1)司法独立: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和终审权,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9];律政司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预[10]
  (2)《基本法》保障了法官的任免得到制度上的保障,不因所作的裁决受影响[11];
  (3)市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基本法》的保障[12],包括秘密法律咨询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律师和对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13]。
  (4)原有法律得以保留[14];普通法得以继续发展幷与其它司法管辖区保持联系[15],继续聘用其它普通法适用地位的法官[16]

  因此可见,中国在1949年建国后,在法治建设走出一大步。香港自1842年成为殖民地,直至回归,社会大致安定,所以能把英国的法制成功地移植于香港,并按本地情况稳健成长,新中国立国只有六十年,其中差不多一半时间在动乱与苦难中渡过,亦正因如此,经历过这些教训,国家明白到,没有法治的社会人民受到的灾难。中国的法治情况尚未完善,我们面对的是不断有关贪污、无能,违法违纪,以及不获执行的裁决和命令的投诉。正如国务院所说[17]: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法治建设仍面临一些问题: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法律体系呈现一定的阶段性特点,有待进一步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公职人员贪赃枉法、执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社会主义法治造成损害;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是一项艰巨任务。"
  
  我们并不满足于中国法治的现状,但国家的方向是清晰的,决心是坚定的,策略也是对的。国务院已把问题指出,并想办法补救,例如使法院经费独立,不受当地财政的牵制,给予法院跨境执行裁决权,以抵御地方保护主义,指明甚么是贪污行为,并把法官送到海外培训等等。法治是整个国家的社会文明,每个为政者、司法人员、执法人员、行政人员、每个公民如何看待自己的守法责任,如何时刻把法治精神体现在自己的行为上。法治建设固然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但以人的修养来落实。法治社会需时间形成,需要由国家领导,由人民身体力行,因此国务院认为要加强法治教育。我们有信心中国法治建设必然继续进步。

  在任何转变迅速的社会,必然须要处理很多的问题。国家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人民未能一下子平均得益,过度开发自然资源,贪婪违法引起的人为灾难、贪污滥权颟顸无能的官员、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的平衡发展,理想和现实的冲突,长久存在的民族间纠纷种种问题,都需要巨大的魄力和决心去处理。香港回归以来面对不少的挑战:经济民生、社会问题、生态环保、能源、人文索求、政治发展等,无不引起关注。

  今年是新中国建立六十周年,我们庆幸国家在60年中的巨大成就。五十年代投身国家建设的年青人,已是满首白发,许多回港定居,但是他们对国家的忠诚,没有因苦难而减少,在每年国庆的庆祝活动,他们还是热情扬溢的。我们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相连。当国家经济腾飞成绩惊人,成功举办两奥,神舟升空,在世界舞台上举足轻重,我们为之兴奋欢呼;当国家受到自然灾害、政治动乱和文革摧残,我们感到痛心,对我国法治未完善的地方和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我们感到担忧愤怒。落实法治是社会每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当以理性,积极的态度看待国家在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对国家提出希望和要求,更应从自己做起:尊重法律,宣传法治,为国家法制的完善,为国家面向未来的挑战,作出积极的贡献,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努力。

(作者为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1]第一所法学院是在1969年成立。
[2]例如《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经济合同法》等。
[3]这是在1954年的宪法上出现过,而在1975年和1978年的版本上没再出现的
[4]例如: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1994年的《国家赔偿法》、1996年的《行政处罚法》、1997年的《行政监督法》1999年的《行政复议法》等
[5]2003年非典时期,一名孙志刚的外来民工,按《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拘留。在拘留期间暴毙,事件引起广泛的讨论,该法规是否违反宪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保护条文,该法规被废除,而由《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所代替。
[6]例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士保障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等等。
[7]《物权法》的通过便是一个例子。
[8]包括〈消除一功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功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主要人权公约。
[9]《基本法》第85条
[10]《基本法》第63条
[11]《基本法》第88,89,92,93,94条,回归以来,司法复核案件增加,政府间有败诉,亦可见市民对司界机构仍+分有信心。
[12]《基本法》第三章
[13]《基本法》第35条
[14]《基本法》第8条
[15]《基本法》第82,84条
[16]《基本法》第92条
[17]见<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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