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学成果最高奖首次接受港澳申报

来源: 文汇报          发布时间: 2018-02-08

■香港職業教育、基礎教育等都有機會申報國家最高獎。圖為香港教育局去年舉辦「職業教育體驗營」安排學生到內地認識職業教育。 資料圖片

香港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都有机会申报国家最高奖。图为香港教育局去年举办“职业教育体验营”安排学生到内地认识职业教育。 资料图片

  香港文汇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该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启动评审工作,并首次接受香港、澳门地区的团体及个人申报。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港澳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预计很快就会出炉。该奖项每4年评一次,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3大类,分别设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总计1356项。特等奖奖金为5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合62万港元)。

  据《通知》,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接受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申报,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3大类。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成果将分别获得50万元、10万元、2万元奖金。

  据了解,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向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报成果,先行开展评选,在教育部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并于4月1日-30日之间,统一向教育部提交。港澳地区的申报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具体通知尚未下达,预计也将由相关部门统一接收后一并向教育部提交。

  据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按照《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设立,是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的最高奖,每4年评审一次,其中特等奖由国务院批准。 (记者 江鑫娴)

    
01002003044000000000000001110000129808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