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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人大常委会批准合作安排 为高铁“一地两检”奠定坚实法律基础

来源: 文汇报          发布时间: 2017-12-28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确认在香港高铁西九总站实施“一地两检”符合宪法和基本法并正式批准有关合作安排,这标志“一地两检”具备了不可挑战的最高法律依据,为下一步香港通过本地立法实施合作安排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方针,既突出了国家的宪制原则,又充分尊重香港特区政府的高度自治,不仅合宪合法,而且合理合情。香港主流民意普遍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期待立法会议员顺应民意,如期完成下一步的本地立法工作,确保高铁香港段在明年第三季度顺利通车。

  27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指出,在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内地口岸区,不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范围,不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权,不减损香港特区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在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制定适当政策促进和协调各行业发展、提供适当的经济和法律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等规定,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根本宗旨。因此,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有关合作安排。

  根据中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和法律的最高解释权;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拥有基本法的解释权。因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合作安排,已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不仅适用于内地,也同样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既为国务院批准内地在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并派驻机构依法执行职务提供法律依据,也为下一步香港进行的本地立法奠定了牢固的法律基础。任何人如果想对“一地两检”进行法律挑战,都将是徒劳的。

  应该说,在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是确保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的运输、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佳方案。从内地方面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建议与其协商签署合作安排,到国务院审核同意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合作安排,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批准决定,都充分体现了中央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便利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之间的人员往来和经贸活动、促进香港特别行政区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政策取向,对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也充分尊重了香港特区政府的高度自治。在有关决定提到的内容之中,涉及到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经济和法律环境,鼓励各项投资、技术进步并开发新兴产业。”以及第一百一十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制定适当政策,促进和协调制造业、商业、旅游业、房地产业、运输业、公用事业、服务性行业、渔农业等各行业的发展,并注意环境保护。”这就突出了香港特区政府在实现“一地两检”中的主导作用。而且,由香港特区政府把西九龙高铁站的部分区域,划定为内地口岸区,由内地有关部门按照内地的法律进行管理,也是符合香港基本法第七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区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另外,有关内地和香港特区政府在西九龙高铁站进行“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充分体现了两地的高度合作,双方为了促进这个安排的落实,分别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互谅互让、合法合理地明确划分了两地有关部门的职责及权限。比如说,在第四章的联络协调与应急处理机制方面,双方达成了如何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共识,建立了相关的处理机制框架,为“一地两检”的顺利运作,打下了制度基础。

  至于之前有人建议引用基本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等条文来解决“一地两检”问题等建议,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也进行了详细研究,得出的结果是不宜引用这些条文,因为这些条文并不适用“一地两检”的实际情况。首先,基本法第十八条主要是涉及全国性法律延伸适用至整个香港特区,实施主体是香港特区本身,适用对象是香港特区境内所有人;但在西九龙站的“内地口岸区”实施涉及边检、海关、检疫、治安管理等全国性法律,其实施范围只限于“内地口岸区”,实施主体是内地的有关机构,适用对象主要是处在“内地口岸区”的高铁乘客。因此,人大常委会27日所做出的决定,是以批准的方式来为“一地两检”提供法律依据,给予了最权威的法律答案,可以说是用更稳妥的方式解决了争议性问题,令其充分合法及合情合理。

  由于“一地两检”是香港过去没有的事情,社会上曾经有过一些争议,反对派出于其为反而反的目的,甚至以耸人听闻的说法来进行抹黑和误导。但是,经过特区政府深入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目前主流民意已经充分了解和认同“一地两检”,许多市民更期待高铁香港段尽快通车,让市民能够享受来往内地的快捷便利,为港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更好的条件。因此,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决定之后,香港社会应该以此为共识,全力支持下一步的本地立法工作,确保高铁香港段在明年第三季度顺利通车。特区政府应以此为目标,从多方面考虑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制定周密的落实方案。立法会议员应以香港整体利益为依归,顺应主流民意的诉求,让有关法案如期通过。在此也奉劝反对派要看清大局,不要以民为敌,拖“一地两检”实施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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