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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爱国者按基本法治港 才是真正的依法治港

来源: 文汇报          发布时间: 2017-05-30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日前举行的纪念香港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依照香港基本法产生的特别行政区管治团队,必须由尊重中华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爱国者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都要带头认真学习基本法,严格执行基本法,大力宣传基本法。要将学习掌握基本法的水平,作为特别行政区任用和评价公职人员的重要标准。这是对香港特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依照基本法治港的重要要求。由爱国者组成特区管治团队,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特区管治团队成员带头学习掌握基本法,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港,能够使香港特区沿着“一国两制”的正确方向发展。

  香港回归后实现“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港人治港”就是要由爱国者治港、按照宪法和基本法治港。国家已故领导人邓小平在1984年6月明确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限及标准,就是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爱国者治港,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基础和核心要求。香港回归祖国之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这个性质决定了香港必须由热爱国家、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爱国者来治理,这样才能保证把“一国”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使“一国两制”在香港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同时,按照“一国两制”来治理好香港,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也是香港的爱国者应该承担的神圣职责。回归20年的历程充分证明,只有爱国者治港,才能让香港无论处在任何复杂的环境之下,都在“一国两制”的正确轨道上运行,不迷失方向,不误入歧途。

  至于爱国者如何治理好香港,答案很清晰,就是要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治港。张德江在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标志着香港的宪制基础和法律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政治运作、社会治理体系的宪制基础”。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基本法在香港特区的法律体系中,处在顶端的位置,用法律的术语来说,是具有凌驾性地位。因此,特区管治团队,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的所有公职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基本法,全面落实基本法的各项规定,严格依照基本法来履行各项职能,是依法治港的根本要求;管治团队所有成员的任何行为,如果违反了基本法或不尊重基本法,也就失去了担任特区公职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正因为基本法对于依法治港具有核心地位和作用,香港特区今后在任用和评价公职人员时,当然需要把学习和掌握基本法的水平,作为重要的标准,只有学好、用好基本法的人士,才具备担任公职、委以重任的资格。那些刻意歪曲基本法,甚至为了某些目的而对基本法进行“另类诠释”的人,自然不应任用为公职人员,尤其不能担任重要部门的关键职位,这样才能确保基本法正确实施,保障依法治港不会背离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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