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提名普选办法 开放公正民主

来源: 香港商报          发布时间: 2015-04-24

  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方案终于出炉,提名和普选等环节和程序都有了明确具体的安排,客观细致检视,究竟有关选举办法是否开放、公正、民主?

  先谈提名程序。入闸方面,方案已作出低门槛安排,每名提委只可推荐1人,120人提名即可入闸,且每位参选人最多只能争取240提名票,故此制度上可容许多达5至10人入闸,如斯人数无疑提供了足够空间容纳多元人选,即使可以再作放宽但其实也没太大意义。至于出闸方面,采取逐一表决的模式,便有效消除替代效应,各个参选人只须做好自己便成,全体提委可投票支持所有参选人,这更是绝对地增加出闸机会的体现﹔而且为了回应部分人士质疑,方案还提出不记名即是暗票制度,令提委可完全解除外界压力、按自由意志提名出闸,根本不可能作为所谓其他外力的“傀儡”,此措施无疑有力兼实在地证明,有关操控提委会的指控乃是子虚乌有,任何人士皆可透过政治实力来争取提委们的支持出闸,包括证明自己符合成为特首的要求等。总的来说,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框架下,由入闸到出闸,当前方案均做到很大宽度,乃是非常开放、公正、民主的安排。

  到了普选阶段,各个候选人所要面对的,更是一人一票最开放、最公正、最民主的洗礼。坊间或有质疑,为何是得票最多者当选,而非要求取得过半数支持﹖其实,放眼国际,得票不过半而当选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例如,就近而言,2000年的台湾大位选举,当选的陈水扁得票率便仅39.3%﹔同年的美国总统选举,当选的小布殊亦只取得全国得效票的47.9%,对上两届当选的克林顿也分别只有43%和49.2%,其余较著名的例如1968年尼克逊(43.4%)、1960年肯尼迪(49.7%)、以至1860年林肯(39.7%),得票率同样未过一半﹔至于采取总理制或议会制的,英国总理卡梅伦的保守党的全国得票率也仅36.1%,即如德国总理默克尔的基督教民主联盟亦只有41.5%,故此不得不组成执政联盟。说到底,当选门槛理应愈高愈好,最好其实是100%,而非50%﹗不过,根据实际情况,社会愈是多元,政治光谱愈是分散,得票率就愈难过半,这个现象举世皆然,吹毛求疵并不必要。所以采取得票最多者胜,本质上并非什么对错问题,而观乎本港政治状况,这实乃务实而适切之举。至于白票问题,有鉴本港过去选举的白票或废票一直不高,纠缠于此意义不大,普选落实后几可肯定不会出现白票或废票多于有效票的情况。

  以事论事,现时方案已是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决定的上佳安排,加上“袋住先”等于将普选“袋一世”,当中细节安排未来还可视乎情况再研究优化,所以根本没有坚持反对的理据。反过来说,错过今次机会,究竟几时再有机会﹖很难说。而且,下次方案能否保证更佳﹖同样很难说。两相衡量之下,答案实在简单不过。“2017,一定要得﹗”香港能否历史性实现普选﹖希望议员们能有智慧作出明智选择,正确运用手上一票,支持通过政改方案!(李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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