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兰发在纪念基本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上发言

来源: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发布时间: 2015-04-01

守法治,顺民意,达普选

——在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2015年3月29日)

黄兰发

尊敬的佐洱会长,尊敬的振民会长,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由全国港澳研究会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联合举办的纪念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座谈会。

  自2013年12月4日特区政府启动首轮政改咨询至今,特区政制发展“五部曲”已经完成了两个步骤。目前,第二轮政改咨询也已结束,下个月特区政府将发表咨询报告、公布政改方案,此次政改很快将进入立法会审议阶段。值此决定香港行政长官普选何去何从的关键时刻,举办纪念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座谈会,回顾历史,前瞻未来,意义重大。借此机会,就在香港落实行政长官普选我谈几点看法。

  第一,尊重法治是落实普选的根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办好香港的事情,关键是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基本法权威。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赋予香港居民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利,在香港落实普选必须严格遵循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基本法作出的有关决定,这是天经地义、不言自明的。然而,此次政改中,香港总有一些漠视基本法、破坏香港法治的杂音和行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作出前,一些人极力主张“公民提名”、“政党提名”、“三轨提名”,企图动摇基本法规定的提名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在“8.31决定”明确香港普选行政长官的原则和制度框架之后,一些人又发起“占中”违法行动,不惜损害香港引以自豪、赖以生存的法治核心价值,损害香港市民的权益和福祉,矛头指向“8.31决定”,挑战中央权威。最近,一些人又在酝酿违反宪制的“辞职公投”、“全民投票”,值得我们高度警惕。“普选无他径,唯有依国法”。任何主张,背离法治精神,都是没有出路的。只有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基础上进行理性讨论,凝聚共识,才是香港落实普选的唯一正道。

  第二,把握机遇是落实普选的正确选择。2017年处于“五十年不变”的中期,中央依照基本法有关规定,作出2017年可以实行行政长官普选的决策,对于香港民主发展具有重大和深刻的意义。近年来,香港社会对政改问题争论不休,内耗不断,阻滞了社会经济民生问题的解决。2017年能否实现行政长官普选,不只是香港民主发展的问题,还关系到香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途。可以预期,如果2017年能够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政治争拗减少,具有更广泛民意基础和更高认受性的行政长官,将可能带领管治团队把精力、资源更多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同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处理2020年立法会普选的问题。如果普选方案被否决,香港民主发展的步伐将停滞,政治争拗将加剧,香港社会发展将受影响。特区政府咨询文件呼吁,“2017,机不可失”。香港的不同政治派别,都应当登高望远,为了香港的整体利益,把握机遇,作出明智的政治选择。

  第三,顺应民意是落实普选的务实之举。此次政改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希望2017年实现普选行政长官的主流民意一直非常清晰。去年香港180多万市民打破沉默,签名表达了“保和平、保普选”的意愿,凝聚了前无未有的强大民意。特区多个民调机构近期所做的民调结果显示,越来越多的市民希望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框架下,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近日,香港18区区议会已全部通过促请社会各界依法尽快就普选方案达成共识的动议。相对于1200人选举委员会选特首,500万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普选特首无疑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进步。实现普选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接下来社会将聚焦立法会的取态。作为民意代表的议员,理应顺应大势,尊重民意,支持政改方案通过,确保2017年实实在在把选票送到几百万选民手中,圆香港人一个普选梦。

  最后,预祝座谈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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