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顺:坚持“一国两制”坚定不移
来源: 紫荆网 发布时间: 2017-06-01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党中央提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的新时期三大历史任务。改革开放迄今为止的全部历程,都是为实现这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的历程。“一国两制”产生于这个历程之中,同改革开放其它政策一样,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按照“一国两制”方针政策,1984年我国政府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按照宪法和“一国两制”方针政策,199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香港基本法,创设了特别行政区制度,为香港过渡时期事务的处理和回归后有效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按照“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 1997年我国政府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实现了香港的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按照“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在中央政府和内地各地方的大力支持下,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与广大香港居民一起,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始终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在这一历程中,祖国内地的持续稳定发展给香港提供了坚强的后盾,而繁荣稳定的香港也为内地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回顾“一国两制”辉煌的实践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一国两制”不仅开辟了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现实可行道路,而且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维护世界和平的历史任务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987年4月,邓小平同志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并且在实现国家发展战略中发挥香港特殊作用的关键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性,是“一国两制”能够不为各种怀疑或破坏所压倒,并压倒一切怀疑与破坏,展现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不移,也包含了坚持“一国两制”坚定不移,我们讲坚持“一国两制”坚定不移,背后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不移,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这是坚持“一国两制”长期不变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指导方针。过去五年来,中央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处理了香港政制发展问题,明确了香港实行普选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正本清源,深入阐述了“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妥善处置违法“占中”活动,维护香港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维护香港基本法关于宣誓就职的制度,坚决打击“港独”分离势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法治等等,都是这一指导方针的生动体现,展现了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的决心和信心。

  当前,我国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我们现在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而且更加有能力、有信心实现这个目标。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迎来了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一定能够开创香港更加辉煌的第二个20年,迎接更加辉煌的未来。(文/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 原文刊载于《紫荆》杂志2017年6月号)

[责任编辑: 赵凤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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