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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警联部就电信诈骗接受电台采访的视频

2015年08月25日 11:35:01 来源: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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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电信诈骗犯罪有哪些主要特点?

  电信诈骗是典型的智能化犯罪,纵观其发展变化,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发展蔓延快。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公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的虚假信息范围很广,侵害面很大,所以造成损失的面也很大。

  二是手段翻新变化快。开始只是用很少的钱买简单的设备发布一些短信,发展到利用互联网的任意显现号码软件、二维码植入木马程序等手段实施犯罪,成了一种高智能化的诈骗犯罪。从诈骗借口来看,从最初利用中奖、消费等信息发展到绑架、勒索、电话欠费、汽车退税、涉嫌犯罪等。犯罪分子总是能想出五花八门的各式各样的骗术。就像"你猜猜我是谁",有的甚至直接汇款诈骗,大家可能都接到过这类诈骗信息。刚开始大家也觉得很奇怪,这种骗术能骗到钱吗?但事实上真能骗到钱。因为很多人在做生意,互相之间有钱款的来往,咱们俩做生意说好了我给你把款打过去,正好接到这个短信了,我就把钱打过去了。甚至还有的冒充电信、银行、执法人员,说对方涉及贩毒、洗钱犯罪,声称执法部门要追究其责任等为借口。骗术也在不断花样翻新,翻新的频率很高,有的时候甚至一、两个月就产生新的骗术,令人防不胜防。

  三是团伙作案,反侦查能力强。犯罪分子一般采取远程的、非接触性的诈骗,犯罪分子内部组织很严密,采取企业化的模式运作,分工很细,既有专人负责购买手机,又有专门负责开设银行帐户,还有的专门负责拨打电话和转账。分工很明确,下一道工序不知道上一道工序的情况。这也给执法部门的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

  四是跨国跨境犯罪突出。有的不法分子在境内发布虚假信息骗境外的人,也有的常在境外发布短信到国内骗国内的人,还有境内外勾结连锁作案的,隐蔽性很强,打击难度也很大。

  五是受害面广。电信诈骗犯罪侵害的群体具有很广泛的特点,而且是非特定的,犯罪分子采取漫天撒网的办法,在某一段时间内集中向某一个号段或者某一个地区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受害者包括社会各个阶层,既有普通民众,也有企业老板、公务员、老师等,各行各业都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涉及面很广、社会影响很恶劣。有些案件则针对性比较强,比如像汽车退税诈骗,不法分子从非法渠道获取车主的资料,受骗的主要是一些有车族;还有一些冒充电信、执法人员诈骗,不法分子往往选择白天拨打电话,白天年轻人都上班了,家里老年人比较多,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资讯比较闭塞,容易受骗的特点实施作案。根据调查,女性受害占70%以上,尤其是中老年女性超过70%,因此中老年女性要特别提高警惕。

  六、近几年内地电信诈骗的情况、有哪些变化?

  2009年以来,内地一些地区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此类犯罪在原有作案手法的基础上手段翻新,作案者冒充电信、银行、执法等部门或其它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使用任意显示号码软件、VOIP电话等技术,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资料、涉嫌经济犯罪等为借口,以没收受害人所有银行存款进行恫吓威胁,或编造受害人银行账户不安全,要求其将存款转到安全的账户等手法,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

  2013年,内地电信诈骗案件发案30万余宗,公众损失100多亿元。2014年,此类案件仍然保持高发态势,共打掉电信诈骗犯罪团伙1110个,破获案件2.8万宗,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7600余名。

  七、近期香港发生的电信诈骗案有哪些作案手法?

  香港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与内地发生的案件作案手法基本是一致的,但“技术”含量更高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手法:

  一是利用二维码技术植入木马程序,直接接通受骗人的电话,并以语音提示的方式引导受骗人上当。据受骗市民反映,今年7月以来,犯罪分子接通电话后的提示或者显示,既有冒充中联办的,也有冒充内地公安局、检察院等执法部门的,还有冒充邮政局、快递公司以及香港廉政公署、金管局、积金局等机构的。受骗人根据语音提示操作后就会被转接到人工台,接电话的犯罪分子自称是内地执法人员,这些人既有说广东话的,又有说普通话的。

  二是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恐吓引诱受骗人上当。犯罪分子与受骗人联系以后,声称受骗人涉及洗钱或金融犯罪,要求立刻接受调查,如果不接受调查将被抓捕归案。如果受骗人很惊慌,并愿意接受“调查”的,犯罪分子就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和证件号码,并要求受骗人支付保证金进行担保。如果受骗人不相信自己有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就会提供或转接到一个虚构的网站,引导受骗人查询自己的“犯罪行为”,受骗人会在这些所谓的“网站”看到自己的“通缉令”。受骗人相信自己“涉案”以后,犯罪分子就要求提交保证金到指定的账户,或者声称受骗人的账户不安全,应该将钱交给检察院指定的账户进行保管。

  三是假冒是内地执法人员,诱骗当事人上钩。从近期发生地案件来看,犯罪分子多数自称是“福建石狮”、“上海崇明”和“四川成都”的执法人员。其实,这些身份都不是真实的。

  八、近期香港电信诈骗的案件数量和造成的损失有多少?

  今年1至7月,香港发生电讯诈骗案2371宗,同比上升70%,损失金额1.757亿港元,同比上升666%。

  九、香港发生电信诈骗案以后中联办做了哪些工作?

  今年7月,发现有人冒充中联办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以后,张晓明主任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向公众说清楚事实真相,提醒市民防范电信诈骗行为,并与香港警方和内地公安机关加强沟通配合。为此,中联办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迅速发表了公开声明,强调中联办和内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没有也不可能直接向香港市民发送电话语音或留言,呼吁公众提高警惕,不要上当;

  二是中联办警务联络部立刻将香港发生的电讯诈骗案件情况报告公安部,请求公安部提供技术和经验支持,并协调相关省市,特别是广东省警方协助香港警方开展案件调查;

  三是协助分析电讯诈骗的手法和特点,为两地开展合作提供支持;

  四是协助联系内地和香港警方合作查办案件。

  在中联办的组织推动下,8月10日,香港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罗梦熊率团一行7人,就打击电讯诈骗犯罪问题专程到公安部商谈,双方就下一步合作打击电信诈骗达成了五项共识。

  一是双方进一步加强情报交流。及时将内地电信诈骗犯罪的最新手法、打击防范的有效措施等通报香港警方,为其提供借鉴经验,以便香港警方未雨绸缪,提前开展相应的防范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打击。

  二是积极协助开展案件侦查。对于香港警方提出的协查请求,公安部将及时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台湾的线索,将通过公安部与台湾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联络渠道通报台湾警方予以协查,协查的结果及时反馈香港警方。

  三是开展联合打击行动。由于使用网络改号电话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类诈骗多为跨境实施,话务窝点、转取款窝点多在台湾或第三地,实施有效打击必须两岸三地合力。将由公安部牵头,对合作经营成熟的案件,适时组织两岸三地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必要时会同台湾、香港警方一同赴国外开展打击行动。

  四是建立快速沟通协调机制。参照与台湾警方建立的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个案联系人的办法,与香港警方建立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个案联络人,直接互通案件线索,沟通进展情况,交换证据材料,合作侦办案件,有效遏制香港的电信诈骗犯罪。

  五是加强人员交流和培训。积极回应香港警方的需求,选派侦办电信诈骗犯罪领域的专家赴港,提供侦查电信诈骗案件方面的培训和交流,介绍内地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经验做法,为香港警队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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